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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东营未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可享补助1000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郭爱英
    2018-12-11 17:08:21   转载

            12月6日,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,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》,东营市对在5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大学生给与每月1000元补助,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

      据介绍,补助对象为2017年起,来东营市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(境)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。补助条件需同时具备:已落户东营市;在东营市未实现初次就业;在东营市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。补助标准为从登记失业的第7个月起,每人每月1000元,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

      申报材料包括《东营市未就业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》;《报到证》、《毕业证》、《学位证》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留学人员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;户口本。未就业大学生生活补助为日常受理业务,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未就业大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区(含开发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,生活补助从申报后一个月开始发放,后期逐月发放,在领取未就业生活补助期间实现就业的大学生,补贴停止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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